根据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[2023]32号)文件精神,本着严谨、规范、公开的原则,组织开展政策宣传、家庭情况调查与材料审核工作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学生个人同意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、党政领导小组会办,现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天,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6日。
我院
2023年11月24日
根据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[2023]32号)文件精神,本着严谨、规范、公开的原则,组织开展政策宣传、家庭情况调查与材料审核工作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学生个人同意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、党政领导小组会办,现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天,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6日。
我院
2023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