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苏教助〔2021〕1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助函〔2023〕15号)、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苏财教〔2023〕53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3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工办审核、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,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班级 | 专业 | 学号 | 性别 |
1 | 梁大龙 | 信21(1)软件Q | 软件工程(嵌入式培养) | 17273137 | 男 |
2 | 陈文欣 | 信21(6)物联网Q | 物联网工程(嵌入式培养) | 2112630605 | 女 |
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4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207,电子信箱:763164073@qq.com,联系地址:通榆校区5号楼202室。
我院
2023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