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istadmin发布时间:2021-12-01浏览次数:1577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学生个人同意,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。现将资助情况进行公示(附件)。
公示期为5天,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5日。
我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.xlsx
我院
2021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