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和《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1〕32号)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推荐,学院审核,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-2021年11月2日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207,电子信箱:763164073@qq.com,联系地址:通榆校区5号楼202室。
我院
2021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