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,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。根据盐城师范学院相关条例制定本细则。
1.晨读时间7:10开始,迟到者扣个人综测分1分,扣该生班级管理分2分;
2.晨读时间7:40结束,早退者扣个人综测分1分,扣该生班级管理分2分;
3.晨读无故缺勤,扣个人综测分3分,并扣该生班级管理分5分;
4.晨读请假应当要有假条(班主任签字并盖章),如有特殊情况,中午之前补好假条并交给学习部;
5.晨读班级秩序混乱,视情况扣班级管理分5-10分;
6.晨读不可玩手机等电子娱乐产品或随意走动,随意讲话,在教室吃早饭,睡觉等视情况扣个人综测分2分,班级分扣2-4分。
注:本实施细则由我院学工办负责解释。